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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鹤壁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14:36来源:鹤壁市林业局浏览次数: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林业局林业改革发展处关于2021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管理工作要点的函》(豫林函〔20211号),市局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年终将据此进行责任目标考核。

附件:2021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4月23日        

2021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草原管理

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森林鹤壁承前启后、乘势而上的关键一年。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林业高质量发展开创森林鹤壁建设新局面。2021年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34.03万亩,林下经济种养面积达到12.26万亩,林下经济产值达到10.837425亿元,新增家庭林场和林业合作社15家以上、规范化合作社5个,新增林权抵押贷款1200万元,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达到90%以上。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针对国土绿化提速行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将优质林果、苗木花卉、木本油料、代木原料、林下经济等明确到经营主体的林地,落实林地经营权制度;将重要生态功能区(如水源地等)集体林地实行托管或政府赎买;将重要生态廊道、农田防护林网依照天然林落实管护制度。探索“两山”转化路径,争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打造“两山”转化示范样板;找准林长制与集体林权改革的结合点,借助推行林长制,落实好集体林权“三权分置”推进机制,通过试点试验,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安排。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应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及时更新并推广使用国家林草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林权流转格式合同文本,格式合同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加强流转林权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围绕省、市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十部委《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引导全市林下经济向黄河流域聚焦,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充分发挥林下经济生态惠民、绿色富民作用,提升林下经济规模化、产业化、特色化水平,实施“林草、林菌、林药”振兴计划。市局将继续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三、培育壮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准确把握实施乡村战略的基本内涵和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深化林改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域实施林业共营制,加速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探索,大力扶持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整合资源,聚优借势,围绕沿黄流域特色小镇和示范乡村建设,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形成“集约、集群、集优”的示范样板。

四、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加大对林业的支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精神,积极与不动产局和金融部门沟通合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用好国家战略赋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两山”转化路径的堵点,突破放活经营瓶颈。学习栾川“易林贷”、浉河“茶叶贷”、南召“花木贷”等成功经验,拓宽融资渠道,创新抵押贷款和金融产品,推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山入林。

五、加大全市天然草地管理力度要与“国土三调”搞好对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部门“一张图”平台,加强草原监测机构建设,开展年度性草原动态监测,掌握重要物候期生长期草原植被生长荣枯变化、自然生物灾害发生、生态修复和工程项目建设效益、草原经营利用等情况,满足草原日常管理服务需求。根据“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因矿藏开采和工程建设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审核”等行政职能,细化电子证照责任清单,整合信息数据,规范办事流程;以草原普法宣传月为载体,加强草原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法律的宣传,增强公民依法保护草原的思想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建设和科学利用草原的氛围。

六、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认真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利用林权纠纷调处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利时机,加强我市农村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积极学习渑池县强化“一线调处”的成功经验,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

2021年度林下经济目标任务

单位

林下经济发展达到总面积(万亩)

林下经济种养达到面积
(万亩)

林下经济产值达到目标
(万元)

新增家庭林场(合作社)(个)

新增规范社(个)

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率(%)

新增林权抵押贷款(万元)

鹤壁市

34.03

12.26

108374.25

15

5

90

1200

浚县

5.11

1.90

18098.50

4

1

90

300

淇县

14.63

5.49

41290.59

4

1

90

300

淇滨区

6.13

1.92

19507.37

3

1

90

200

山城区

3.40

1.23

14305.40

2

1

90

200

鹤山区

4.76

1.72

15172.39

2

1

90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