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林业局清廉机关建设承诺书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17:11来源:市林业局浏览次数:
按照清廉机关建设的要求,为打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清廉机关,结合单位实际,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部署,积极践行为民服务承诺,做到言行一致、敢于负责、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坚持廉洁奉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将清廉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确保各项规定和措施能够顺利实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树立阳光、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在守护好青山绿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三、勤政务实,提高行政效能。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办的事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事耐心解释,力争做到便民利民、高效服务。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多干群众最急需的事,多干多数人受益的事,以良好的政风促进清廉社会的发展。
四、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实行政务公开制,从群众需求出发,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能,采取媒体、报刊及机关单位公示栏等方式,将有关为群众、企业服务的主要工作职能、政策依据、办事程序等内容公布于众,增强办事透明度,使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五、诚恳接受监督。认真履行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约定,打造公平公正、清廉为民的机关环境。发挥清廉机关建设示范作用,加快单位清廉机制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
承诺单位: 鹤壁市林业局 承诺时间: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