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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鹤壁市坚持“三个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9日 阅读:

鹤壁市自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杆定位、高标准推进,各部门各单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发展。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一是市委书记亲自部署,市长亲自指挥,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机构。二是坚持以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重点,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述职述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依法治市的主体工程率先突破,2019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针对法治政府建设批示90件,开展法治调研3次;市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11次。

二、拧成“一条心”推进。一是完善机制高效推进。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政府常务会学法制度;制定《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细化明确10个方面、43项重点任务,构建了以“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为基础,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季度会议规则两项制度为支撑,以每季度1次会议纪要为规范,以成员单位谋划制定的57项具体举措为抓手,以各牵头单位配套出台“N项”创新措施为驱动的“2+1+57+N”靶向发力机制。二是苦练内功提供保障。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鹤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办公室自身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政治建设,强化使命担当;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能力提升;加强创新成果,强化特色引领;加强协作配合,强化工作合力;加强廉政建设,强化亮剑精神;加强工作激励,强化工作导向”的“六加强、六强化”工作要求,锻造队伍,凝聚合力,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成功实现法创建目标提供可靠保障。三是强化督察加压推动。印发《中共鹤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3个文件,实行季度督察制度,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察指导。在此基础上,市创建办坚持“全天候、全覆盖”督察,仅9月份以来,组织开展创建2轮专题督察10次,提出督察整改意见30余条次,以督察促创建、以整改促提升。

三、锚定“一流化”目标。一是锚定一流细化创建指标。对标对表中央100项指标,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完成率99%以上,高于国家级创建标准9个百分点;明确牵头部门29个,责任部门48个,压实各自责任,细化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推进。二是锚定一流优化营商环境。以创建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验区为抓手,努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努力打造一流的“安商、护商、尊商”法治环境。三是锚定一流坚持“法德共治”。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模式,形成了独具鹤壁特色的“1+2+3”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模式;创新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法治乡镇(街道)标兵创建工作,每个县区选取2个优秀法治乡镇;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中,增加入户调查满意度指标,随机入户开展法治满意度调查,法治满意度、公众安全感低于全市平均标准的不得申报参评。

下一步,鹤壁市将坚持创建工作一天一调度,对标对表创建指标,汇聚全市上下之智,凝聚全市各方之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精准精细工作清单,加速清单式推进,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主办单位:鹤壁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