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局开展《湿地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稿件来源: 责任编辑: 鹤壁市林业局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9日 浏览次数: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湿地保护宣传力度,扩大《湿地保护法》的宣传路径和覆盖面。近期,鹤壁市林业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系列宣传活动。

媒体助阵,借助全媒体宣传传播优势,做好《湿地保护法》宣传解读,扩大宣传影响力。6月1日,鹤壁日报刊登“法治护航 湿地保护开启全新时代”专题文章,详细解读《湿地保护法》的重要意义、亮点和主要内容。

市县联动,活动聚焦,再掀宣传系列活动热潮。6月8日,联合淇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中心在淇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了“湿地保护人人有责·美好家园你我共建”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围绕“什么是森林草原湿地”“为什么要保护湿地”“破坏湿地我们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保护湿地就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内容对市民进行科普,活动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

我市现有湿地总面积3385.49公顷,受保护湿地面积2253.35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66.56%,高于省下达任务16.56个百分点。我市共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4处,其中国家级1处、省级(试点)3处,其中淇河湿地被列入河南省第一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湿地为众多植物、鱼类、鸟类提供了重要的栖息地。目前,我市已经将湿地保护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内容,为贯彻落实好《湿地保护法》、筑牢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夯实了基础。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市民了解了湿地保护的重要性,提升了湿地保护意识,同时激发了群众探索湿地的热情,让更多人参与湿地保护,为推动湿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