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近日,市林长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鹤壁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资源发展新机制。
《方案》中确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服务保障、联合专项治理、联合督导督办、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等八项协作机制,旨在增强检察机关、林长制工作机构及有关林长制成员单位协同推进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的合力,发挥叠加效应,增强生态保护实效。
《方案》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督导考核和做好宣传引导等四项保障措施,确保“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
《方案》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依法全面履行林草湿资源保护监管职责,落实涉林草湿领域“两法衔接”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助推作用有效显现。各级林长办与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同向发力的生态资源保护新格局,提升资源保护治理水平,增强全市生态系统稳定性。